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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宜川:中学迁建工程问题多 农民工的讨薪路还要走多远?
2016-12-23 14:38:48   来源:上街在线-上街日报综合   评论:0 点击: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李克强总理曾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2016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

  然而,发生在陕西宜川县“宜川中学”迁建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个别负责人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态度,让媒体感到困惑!

  近段时间,媒体多次收到“宜川中学”迁建工程建设工地农民工的投诉函,强烈反映该项目工程自2015年以来,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虽然他们多次到宜川县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反映材料称:宜川县宜川中学迁建一期工程的室内外装修有山西越帆实业有限公司和西安立卓装饰装修公司承揽。装修工程为2400万(含材料认价及变更签证人工费调差等),但总承包单位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共计支付1230万(含教体局代付的兴辉地砖款110万和101外铝板专项工程款),还欠装修工人劳务费750万左右。两家装修施工单位按要求于2016年8月完成装修工程,并顺利移交,该工程于2016年9月9日投入正常使用。

  

 

  

 

  虽然装修工程已经完工并使用,但是由于政府未能确定对装修材料的认价和对人工费调差的确定及调整,致使资金压力全部有两家装修施工单位承担。政府的材料认价和变更签证一直不予及时办理,变更签证的增项资金达到4000万左右!造成总承包单位九冶建设有限公司至今不给我们结算,致使两家装修施工单位的农民工无法拿到工资!施工方外筹高息贷款几百万,已产生高额利息,导致施工单位法人被债主和工人威逼恐吓,无法支付债款和农民工工资。现在工人情绪激动,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反映人称:该工程施工中,其中部分材料有政府指定的供应商供应,款项支付被政府要求委托支付。政府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材料款可以委托支付,为什么我们的农民工工资却得不到重视和解决?

  “该工程并未验收,2016年9月9日,新校区正式开学并开始使用。”宜川中学网站显示,10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建新,副县长王西荣带领县教育局、规划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来到宜川中学丹州新区校区,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2016年10月10日,宜川中学新校区第一次升旗仪式在运动场庄严举行。

  

 

  

 

  12月15日,媒体来到宜川县调查了解, 在宜川中学新校区,新建的校区豪华气派,运动场上,部分学生们正在上体育课。

  在宜川县教体局,办公室冯姓工作人员称工程是教体局杨书记主管,并提供电话让给杨书记直接联系,媒体随后电话联系了杨书记,而杨书记则表示自己并不主管工程这一块!媒体又电话联系教育局曹局长,曹局长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当天下午媒体再次来到宜川县教体局,见到了主管的宋局长。宋局长介绍,这个工程是杨书记主管,媒体告诉他给杨书记联系了,杨书记明确表示不归他管,宋局长听到只是以微笑作为回答!

  媒体提疑问,宜川中学验收没有?宋局长表示工程不归他管具体不太清楚。至于还差多少工程款,宋局长联系了一下,该工程招标价是9905万,目前已支付9420万,工程款已经支付的差不多了。至于增项部分,按要求肯定要等审计完,才能结算。

  宋局长介绍;曹局长请假了,等曹局长回来给局长汇报一下,让局长和九冶公司沟通,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

  在教育局办公室冯主任和宋局长都明确说,宜川中学项目是杨书记负责,但是给杨书记联系,他却说此项目不归他管!至于杨书记为什么躲避不管,是另有隐情还是有什么不方便?这些我们不得而知!

  一个偌大的教育局,局长请假后,工作就不能进行,我们要问,要是有紧急情况或者上级安排布置任务,难道非得等局长回来才能开展布置任务吗?

  12月19日,媒体再次联系宜川县教体局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宋局长开会去了,局长请假还没有回来,宋局长说给领导汇报一下,第一时间回复你们......”

  媒体又一次联系曹局长,试图了解宜川中学迁建工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指定材料供应商供应材料及工程未经验收已使用等问题时,电话被挂断,短信不回!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倡导“敢于担当”,要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要求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不尽责就问责,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第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73条的规定,发包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对单位(发包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12各部门日前决定,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人民日报西安12月18日报道:随着2017年“双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和工资结算高峰。陕西省将在常态监察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更加快速高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劳动监察机构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快速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今年起,陕西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施工企业缴纳变为建设单位缴纳,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陕西省今后每年将对企业进行一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自觉守法的企业为A级,因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为C级,其余的企业为B级。对A级企业减少日常巡查,对B级企业增加日常巡查,对C级企业列入劳动监察重点对象,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加大处理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

  农民工何时能拿到宜川中学迁建工程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媒体将继续关注!(来源:中国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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